本報訊 (記者 陳傑)昨天SD記憶卡下午,市消保委召開新聞發佈會,對新的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(以下簡稱《消法》)進行案例解讀。新《消法》將於今年3月15日施行。記者註意到,結合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、欺詐行為退賠、金融消費防“忽悠”、消費者網購“後悔權”等方面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新《消法》都有新規定。
  保護消費者個當鋪人信息
 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,消費者反映個人信息泄露、騷擾信息不斷等問題屢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勢ssd固態硬碟。新《消法》明確規定了經營者收集和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履行的告知義務、保密義務以及經營者的商業推銷不得侵犯消費者的生活安寧權。新《消法》第五十六條規定,“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,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,依照法律、法規的規定執行;法律、法規未作規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,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、沒收違法所得,處以五十萬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頓、吊銷營業執照”。
  “退一賠三”萬利多製冰機保底500元
  對於經營者的欺詐行為,新《消法》將現行外接式硬碟《消法》規定的“退一賠一”修改為“退一賠三”,並增加了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,為五百元”的規定,旨在有效調動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積極性,強化經營者的義務。
  新《消法》對違法經營者規定了“沒收違法所得、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,沒有違法所得的,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頓、吊銷營業執照”。相比於現行《消法》中的“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,沒有違法所得的,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”,大大增加了經營者的受處罰金額,進一步加大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。
  金融消費跟“忽悠”說不
  現行《消法》對於消費者在金融服務領域中遭到經營者的不法侵害處於一種“真空”狀態,而新《消法》則新增了“提供證券、保險、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,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、聯繫方式、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或者質量、價款或者費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警示、售後服務、民事責任等信息”的規定。
  對於一些金融產品,尤其是與國際大宗商品價格掛鉤的金融衍生產品,消費者普遍缺乏相關專業知識,容易聽信銷售人員的推銷,忽略購買金融產品存在的風險。而此次新《消法》規定了金融服務領域經營者的信息披露義務,保護了消費者的基本知情權。
  消費者網購有“後悔權”
  消費者通過非現場購物不能直觀地判斷商品的品質、質量、性能等,只能通過經營者提供的信息來判斷,這必然會帶來一些判斷上的誤差。現行《消法》對網絡、電視、電話、郵購等方式銷售的商品中產生的上述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,新《消法》對消費者在無理由退貨方面做出了新的明確規定,這一規定其實是新增了冷靜期制度,賦予消費者在網購時的“後悔權”,旨在平衡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問題。
  考慮到網絡購物市場的發育程度和對經營者的影響,防止有的消費者濫用這種權利,同時明確了不宜退貨的情形、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,以及退貨費用的承擔等細節,從而增強了法律適用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。對於法律明確列明的商品之外,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,要求必須經消費者購買時確認,解決了可能發生的事後爭議。  (原標題:“退一賠一”修改為“退一賠三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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