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報4月10日訊(記者/谷立輝 通訊員/汪次安 劉永傑)今日,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稱,該區一名現已年過花甲的鄉鎮小學體育教師,利用給學生上體育課之機,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,先後猥褻了20名一年級的女學生。日前,該院一審以猥褻兒童罪,判處被告人潘啟新有期徒刑6年6個月。
  8個月猥褻20名女學生
  曲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潘啟新(1953年12月生)在曲江區某小學擔任一年級的體育老師。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期間,其在給學生上體育課時,利用學生在操場排隊、課間做游戲、玩耍或下雨天在室內上體育課之機,在該校操場圍牆邊的樹蔭下、體育器材室門口、室內、教學樓下的樹蔭處以及教室內,多次用手觸摸了20名該校一年級女學生的陰部或臀部,其中3名女學生經婦科檢查,診斷為外陰炎。
  “老師說不給摸就罰跑步”
  其中一名被害人陳述其受害過程時稱:上完體育課休息時,老師叫她過去,然後用手伸進她的內褲裡面去摸她的陰部和肛門,摸完後叫她不要告訴父母、爺爺奶奶。老師摸過她很多次,有時把她抱起來坐在他大腿上,把手伸進她內褲里摸,把她的陰部和肛門都摸紅腫了,現還很痛,有時候還把她的內褲脫下來摸,“老師說不給摸就罰跑步”。
  法院認定影響極壞從重處罰
  曲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,被告人潘啟新身為人民教師,為尋求刺激,利用課堂教學或課間休息之機,在公眾場所多次觸摸多名未滿十四周歲女童身體隱私部位,對被害人進行猥褻,嚴重損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,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,應從重處罰。據此,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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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朱景  (原標題:韶關一花甲教師8個月內猥褻20名一年級女學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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