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炳坤 李藝文
  聽聞別人向美容院收取保護費,自己也糾集朋友前往,遇到不給的就打砸店內物品。經福建省漳浦縣檢察院提起公訴,近日,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程凱民有期徒刑一年。
  2013年5月11日晚,程凱民到朱某家串門,聊到最近有人到美容院收取保護費,搞得店老闆生意做不成只得轉手。程凱民認為收保護費是條生財門道,便表示也想叫上兄弟們去收保護費賺錢。在場的朱某、薛某等人(均另案處理)擔心被抓,但程凱民揚言自己認識公安局的人,讓他們打消顧慮,並約定由朱某等人攜帶鋤頭柄等工具先到美容院威脅索要保護費,再由程凱民充當中間人收錢。緊接著,朱某等人攜帶工具來到某美容院,向管理人員楊某強行收取保護費被拒後,對店里的電扇、茶具等物品進行打砸。隨後,程凱民假裝出來調停,楊某因害怕影響營業,只得給程凱民2000元。
  隨後,程凱民又帶領朱某等人先後6次用同樣方法收取保護費1430元,並對不給錢的店進行打砸。
  (楊炳坤 李藝文)  (原標題:盯上美容院 強收保護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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